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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3-31 / 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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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大模型公司如何搭建赴港上市架构?以智谱AI、MiniMax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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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大模型公司如何搭建赴港上市架构?以智谱AI、MiniMax为例

引言

2026年初,随着智谱AI(02513.HK)、MiniMax(00100.HK)等头部大模型公司相继登陆港交所,一场属于中国AI产业的资本盛宴正式拉开帷幕。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间,共有12家AI价值链企业在港上市,合计募资49亿美元,截至2026年2月初,仍有约20家AI企业的上市申请正在港交所排队等候。


对于技术密集、资金渴求的AI大模型公司而言,选择合适的上市架构,是其从技术理想走向商业帝国的惊险一跃。这条路既要符合中国内地的监管新规,又要满足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要求。本文将以智谱AI等最新案例为蓝本,拆解当前AI公司赴港上市的主流架构及其背后的合规要点。



主流选择:大红筹 + VIE协议控制

对于大多数AI大模型公司而言,其核心研发团队、主要资产和运营主体均在中国境内,但为了便于引入美元基金以及实现境外上市,它们普遍采用了"大红筹"架构。这是一个在过去二十年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中被反复验证的经典结构。

一个典型的大红筹架构通常由三层构成:

  ▸  上市主体(开曼群岛):创始团队和投资人在开曼群岛设立一家豁免有限公司,作为未来的上市主体。开曼群岛因其成熟的公司法、灵活的资本运作和税务中性地位而成为首选。

   ▸  中间控股层(香港/BVI):在开曼公司之下,通常设立一家或多家中介控股公司,例如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融资和利润分配的平台,享受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税收优惠安排。

 ▸  境内运营实体(WFOE):香港公司再到中国内地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 WFOE)。


然而,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由于AI大模型公司的业务往往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这些属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WFOE无法直接持有运营所必需的ICP等牌照。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VIE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应运而生。

VIE架构的核心,是通过一系列协议,让境外的上市主体(开曼公司)能够间接地控制境内的运营实体(即持有牌照的内资公司),并合并其财务报表,即使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这些协议通常包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协议控制"的闭环。

因此,"大红筹 + VIE"构成了当前AI大模型公司赴港上市的主流路径。


上市合规的通关地图

搭建好架构只是第一步,从启动到最终敲钟,企业需要完成一系列境内外监管机构的审批和备案。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导致上市进程延误甚至终止。




解读两大核心新规

1. 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绕不开的"境内关"

自2023年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生效以来,所有"境内企业"的境外上市活动都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监管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即使公司注册在开曼,但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仍被认定为需要备案的"境内企业":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或净资产中,任一指标的50%以上来自中国境内;

    ▸  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开展,或主要经营场所位于中国境内,或负责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数为中国公民或经常居住地位于中国境内。

对于智谱AI、MiniMax这类公司,其核心团队和业务均在中国,无疑需要履行此备案程序。这意味着,试图通过纯境外架构完全规避境内监管的路径已经不复存在。


2. 港交所18C章:为"特专科技"打开大门

AI大模型公司普遍处于高研发投入、持续亏损的阶段,难以满足传统上市的盈利要求。为此,香港联交所于2023年3月31日正式推出《上市规则》第18C章,为"特专科技公司"开辟了绿色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未盈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

18C章的核心参数如下:

智谱AI和MiniMax正是通过18C章成功上市,为后续的AI企业提供了宝贵的范例。


架构即战略

对于一家AI大模型公司而言,上市架构的设计绝非简单的法律技术问题,而是一项关乎公司治理、融资效率、税务成本和未来发展的顶层战略。它需要在创始人、投资人与专业顾问的共同协作下,综合考量境内外不断演进的监管环境,做出最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决策。


从智谱AI的案例可以看出,一条清晰、合规的上市路径,本身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对于奔跑在AI赛道上的创业者来说,尽早进行专业的合规规划,将是赢得这场资本长跑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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