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当“全球最低税”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双重合规压力袭来,企业需要一条既能保留离岸效率、又能顺畅对接内地市场的控股通道。马绍尔公司设立凭借“零所得税+窄信息交换+美元快速通道”三合一优势,正成为控股内地公司的新宠。本文用2025年最新政策与一线实操,拆解“马绍尔→香港/新加坡→内地”双层控股方案的六大设计要点,助您把“离岸证书”升级为“内地可落地的控股平台”。

一表速览
设计要点 | 马绍尔IBC角色 | 内地对接接口 | 预期效果 |
顶层控股 | 零税留存美元利润 | 香港/新加坡SPV中转 | 综合税负↓19% |
股息汇回 | 0%预提税 | 利用内地香港协定5% | 比直接持股省5% |
资金入境 | 美元直投 | FDI登记+资本金账户 | 无需ODI,时间省6周 |
信息合规 | 窄CRS+代理董事 | 37号文+FDI披露 | 隐私可控 |
退出机制 | 股份转让0%税 | 香港层转让,内地不征税 | 退出税负↓10% |
经济实质 | 简化控股申报 | 本地雇员≥1人 | 年成本4kUSD |
一、顶层逻辑:为什么用马绍尔而不是香港/新加坡直接控股?
1.零税留存
马绍尔对境外所得不征企业所得税,美元利润可全额留存;香港对离岸被动收入2025年起适用17%税率,新加坡需满足“经济实质”否则被动收入17%。
2.窄信息交换
马绍尔目前仅与美国互换871(m)信息,未激活多边CRS,顶层UBO暂不批量交换回内地;香港、新加坡已全面CRS。
3.美元融资直投
美元基金可直接投马绍尔IBC,无需ODI批文,到账T+2;若直接投香港公司,基金为保险/养老资金时仍需额外尽调。
二、双层控股架构:马绍尔→香港/新加坡→内地WFOE
1.路径
马绍尔IBC(顶层控股)→香港/新加坡SPV(中间层)→内地WFOE(运营主体)
2.功能分配
马绍尔层:零税留存、美元融资、未来退出
香港/新加坡层:利用税收协定降低股息预提税、承担部分实质性运营(董事会、账簿管理)
内地WFOE:实际经营、享受两免三减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案例对比
直接香港→内地:股息预提税5%;马绍尔→香港→内地:顶层零税,中间层5%,综合税负仍5%,但顶层可全额留存美元再投资。
三、资金入境:FDI登记+资本金账户,跳过ODI“慢车道”
1.路径
美元基金→马绍尔IBC→香港SPV→内地WFOE资本金账户
2.合规接口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在线20分钟)
外汇局FDI登记(银行一站式,T+1)
资本金账户入账(银行柜台,T+0)
3.时间对比
ODI路径:境内母公司→发改委+商务+外管,68周;FDI路径:7天完成全部登记。
4.额度管理
FDI无额度上限,仅需如实披露资金来源;马绍尔IBC提供美元融资合同+银行流水即可。
四、股息汇回:利用“内地香港”协定降至5%,比直接持股省5%
1.税法依据
《内地香港税收安排》第10条:香港公司持股≥25%,股息预提税5%;否则10%。
2.操作要点
香港SPV持股内地WFOE≥25%
香港SPV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BOT测试),需提供董事会纪要、账簿、雇员合同
马绍尔IBC向香港SPV分红:0%预提税(两地无协定,但香港国内法对离岸被动收入0%)
3.效果测算
内地WFOE分红100万美元,直接持股预提税10万美元;双层架构预提税5万美元,节省5万美元,再投资回报率提升5%。
五、退出机制:转让香港层股权,内地不征税,退出税负↓10%
1.税法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转让境外中间层股权,若中间层无内地不动产,内地不征企业所得税。
2.路径
马绍尔IBC→转让香港SPV股权→买方接手香港层,内地WFOE股东不变,无需内地税务登记。
3.税负对比
直接转让内地WFOE股权:10%预提税;转让香港层股权:0%(香港无资本利得税),退出税负下降10个百分点。
六、信息合规:顶层窄CRS+37号文,隐私可控
1.37号文登记
中国税务居民设立马绍尔IBC,需在设立前做37号文外汇登记,资金回流时银行凭登记直接入账,无需额外说明。
2.CRS层面
马绍尔目前仅与美国互换871(m)信息,未激活多边CRS,顶层UBO暂不批量交换;香港层已CRS,但仅交换“账户余额”,不交换“信托受益人”。
3.FDI披露
内地WFOE仅需披露“香港SPV”一层股东,马绍尔IBC不在内地系统显示,实现“一层透明、一层隐身”。
七、经济实质:简化控股申报,年成本4kUSD
1.控股类实质要求
马绍尔2024年修订:纯控股公司仅需“本地注册代理+董事名册+年度会议记录”,无需本地雇员。
2.操作要点
由注册代理提供“控股声明表”
董事每年召开一次书面会议,纪要留存代理处
年成本约4,000USD(代理费+注册地址)
3.对比香港/新加坡
香港控股公司需本地董事+账簿+审计,年成本约8,000USD;新加坡需本地董事+审计,年成本约10,000USD。
八、常见误区与纠正
误区 | 后果 | 纠正 |
直接用马绍尔IBC控股内地 | 无法享受5%协定税率 | 中间加香港/新加坡SPV |
香港SPV持股<25% | 股息预提税10% | 持股≥25%并满足BOT测试 |
37号文后补 | 资金回流被卡 | 设立前完成37号文登记 |
未做经济实质 | 被除名 | 每年提交简化控股声明 |
九、落地时间表(2025版)
阶段 | 文件 | 时间 |
1.马绍尔IBC设立 | 证书+董事名册 | 3天 |
2.香港SPV设立 | 证书+商业登记证 | 7天 |
3.37号文登记 | 外汇局在线备案 | 10天 |
4.FDI登记 | 银行一站式 | 7天 |
5.内地WFOE设立 | 营业执照+公章 | 15天 |
总结
“马绍尔IBC+香港/新加坡SPV+内地WFOE”双层控股方案,兼顾“零税留存+协定降税+美元直投+隐私可控”四大目标:
顶层零税,全额留存美元利润;
中间层享受5%股息预提税,比直接持股省5%;
资金入境走FDI,无需ODI,时间省6周;
退出时转让香港层股权,内地不征税,税负降10%。
建议年利润≥500万元人民币、有美元融资或退出规划的企业,先用简化控股申报跑通模型,再逐步注入核心资产。如需获取37号文登记模板与香港SPV设立清单,欢迎联系笛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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