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BVI 经济实质法监管持续深化,申报要求已从 “形式合规” 转向 “实质运营 + 链上存证”。对所有在 BVI 注册的商业公司(BC)、有限责任公司(LLC)及有限合伙企业(LP)而言,能否准确完成申报不仅关系到公司存续,更影响银行开户、融资与跨境交易。下文将帮您全面掌握 2025 年最新申报要求。

一、明确申报主体:谁必须履行申报义务?
适用实体范围:所有在 BVI 注册的 BC、LLC、LP,除非能提供其他税务管辖区出具的《税收居民证明》,证明自身为境外税务居民,可豁免部分申报义务。
核心触发条件:实体需先判断是否从事九类 “相关活动”,且未被认定为境外税务居民 —— 这九类活动包括控股业务、银行业、保险、基金管理、融资租赁、总部业务、航运、分销与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业务。
需特别注意:即便仅从事 “纯控股业务”,只要被判定为 BVI 税务居民,就必须满足经济实质申报要求,不能因业务类型简单而省略流程。
二、两大申报模块:ESN 与 ESR 的核心区别
很多企业容易混淆 ESN(Economic Substance Notification)与 ESR(Economic Substance Return),二者在适用范围、提交内容与要求上差异显著,需精准区分:
申报模块 | 适用实体 | 提交期限 | 核心内容 |
ESN | 所有 BVI 注册实体 | 财政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 | 确认是否从事相关活动、是否为 BVI 税务居民、业务简要描述 |
ESR | 仅从事 “相关活动” 且为 BVI 税务居民的实体 | 与 ESN 一致(财年结束后 6 个月内) | 详细证明材料,包括员工信息、办公场所、本地支出、核心创收活动(CIGA)执行记录 |
示例:若某 BVI 公司以自然年为财年(2024.1.12024.12.31),则需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ESN 与 ESR(如适用)的提交。
三、ESR 申报材料清单:控股公司也需准备这些
ESR 申报是合规核心,即便纯控股公司,也需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不可简化:
(1)员工与办公场所证明
至少 1 名常驻 BVI 的合格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需体现 BVI 本地发放)、员工身份证明文件;
实体办公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租期≥1 年)或产权证明,场所面积需与业务规模匹配,同时附现场照片、水电费账单(需为 BVI 本地地址)。
(2)核心创收活动(CIGA)执行记录
控股业务:需提供在 BVI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记录、投资决策文件、股权投票记录(需标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
其他业务(如 IP 业务):需提供研发方案、营销决策邮件、品牌管理协议等,证明核心活动在 BVI 执行。
(3)本地支出凭证
年度本地支出需≥12 万美元(纯控股公司可根据资产规模酌情调整,但需提供合理说明);
需提供 BVI 本地机构出具的发票(如租金发票、专业服务费发票)、银行流水(需体现 BVI 本地账户支付)。
(4)税务居民相关文件
若申请 “非 BVI 税务居民” 豁免,需提交中国或其他税务管辖区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居民证明》正本,且该证明需在有效期内,每年需重新提交更新。
四、四步完成申报:从自查到存档的全流程
(1)业务分类自查(申报前 3 个月启动)
通过 BVI 注册代理提供的问卷,明确自身是否属于 “相关活动” 范畴;若同时经营多项业务,需针对每项业务单独梳理材料,不可合并申报。
(2)材料收集与整理
按清单准备员工、场所、支出、CIGA 记录等材料,确保所有文件标注 “与 20XX 财年经济实质申报相关”,且扫描件清晰可辨(建议 PDF 格式,单个文件≤5MB)。
(3)注册代理线上提交
由 BVI 注册代理登录 BOSS 系统 2.0,上传 ESN 与 ESR 材料;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唯一 “提交编号” 与 “哈希值”,需下载合规回执存档,作为申报完成的凭证。
(4)年度更新与长期存档
无论业务是否有变化,每年需重复上述流程;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回执、原始凭证)需保存 10 年,以备 BVI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现场抽查。
五、违规罚则与合规捷径
违规情形 | 具体罚则 | 影响 |
未按时提交 ESN/ESR | 首次罚款 5,00050,000 美元;再次违规最高罚款 75,000 美元,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 5 年监禁 | 公司可能被强制除名,无法出具 “良好存续证明” |
提交虚假材料 | 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公司直接除名 | 材料哈希值写入 BVI 链上系统,伪造易被识别,后续无法在 BVI 开展业务 |
未存档财务报告(AFR) | 首月罚款 300 美元,之后每月增加 200 美元,上限 5,000 美元 | 影响银行账户存续,融资时无法提供合规证明 |
2. 合规捷径与豁免情形
非 BVI 税务居民豁免:若能提供中国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居民证明》,可豁免 ESR 申报,仅需完成 ESN “零申报”,但证明需每年更新,过期即恢复 ESR 义务;
纯控股公司简化要求:无需配备全职研发或业务人员,满足 “1 名本地员工 + 1 处办公场所 + 年度本地支出≥12 万美元” 即可,核心是确保董事会在 BVI 召开并留存记录;
集团共享资源:同一集团内多家 BVI 实体可共用办公场所与员工,但需签署服务协议与费用分摊表,明确资源使用比例,避免被认定为 “空壳公司”。
未来趋势与结语
BVI 经济实质监管正朝着 “全球互认” 方向发展:
20272028 年,年营收≥7.5 亿欧元的实体需同步满足全球最低 15% 税率要求;20292030 年,BVI 拟与欧盟 “税收白名单” 互认,合规的控股公司或可申请 “欧盟通行证”,享受利息抵扣优惠。
对企业而言,BVI 经济实质申报已不是 “可选动作”,而是 “生存基础”。只有将员工、场所、支出、会议记录、链上哈希五类证据完整串联,才能确保合规无漏洞。若您需要申报并获取 “良好存续证明”,可联系我们,让申报流程高效且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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