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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尔公司在中国“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下的考量
导语

“全球最低税”与“CRS信息交换”双重合规压力袭来,中国税务居民通过马绍尔公司设立实现离岸利润留存时,必须首先面对一部“隐形法律”——《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一旦触发CFC,即使利润未汇回,也将被“视同分配”并即时征收25%企业所得税。本文用2025年最新税法解释与笛杨咨询一线案例,拆解四大触发场景、三大豁免路径与两套实操模型,助您在“合规”与“节税”之间找到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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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速览

考量维度

中国CFC规则

马绍尔IBC特性

触发风险

控股比例

≥10%即纳入

可发行不记名股票

穿透后≥10%即触发

实际税负

<12.5%即低税

境外所得0%

默认落入低税

信息交换

CRS+37号文

CRS(仅美国)

2026年起或全覆盖

豁免条件

主动经营+本地雇员

可简化控股申报

需额外经济实质



一、CFC法律框架:未汇回也要“视同分配”

1.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受控外国企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股≥10%、且实际税负<12.5%的境外企业,其被动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即使未分配,也需计入中国应税所得,按25%征税。

 

2.被动收入范围

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出售股权、债权的资本利得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衍生品收益


3.罚则

未申报CFC的,补税+滞纳金+0.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13倍罚款。

 


二、四大触发场景(2025年更新)

场景

触发点

常见路径

风险等级

1.纯控股壳公司

无本地雇员+无经营

马绍尔IBC仅持有商标

★★★★☆

2.高额特许权回流

授权费>集团营收30%

境内→马绍尔→全球授权

★★★★★

3.不记名股票代持

穿透后≥10%

家族信托+不记名股

★★★☆☆

4.绿色设备SPV

租金收入为主

马绍尔LPF持有储能柜

★★☆☆☆

 


三、三大豁免路径

豁免条件

具体要求

马绍尔适配方案

1.主动经营豁免

本地雇员≥1人+本地决策

委托代理提供雇员+会议纪要

2.税负豁免

实际税负≥12.5%

自愿缴纳“补充税”至12.5%

3.上市豁免

在认可交易所上市

可直接赴美上市,已10家先例

 


四、实操模型

模型A:简化控股+本地雇员(适合家族)

路径:家族信托→马绍尔IBC→香港SPV→内地WFOE

要点:IBC委托代理提供1名本地雇员+年度会议纪要,成本4,000USD/年

效果:满足“主动经营”豁免,CFC申报即时通过

 

模型B:补充税至12.5%(适合基金)

路径:美元基金→马绍尔LPF→内地项目公司

要点:LPF自愿缴纳“补充税”使实际税负=12.5%,无需本地雇员

效果:避免CFC穿透,资金仍美元留存,补充税可抵扣未来内地所得税

 


五、信息交换与CFC联动

1.CRS层面

马绍尔目前仅与美国互换871(m)信息,未激活多边CRS,但2026年可能激活,届时账户余额将自动交换回国家税务总局。


2.37号文层面

中国税务居民设立马绍尔IBC,需在设立前完成37号文登记,否则资金回流时被认定为“违规海外汇款”,补税+罚款0.53倍。


3.穿透规则

即使使用不记名股票,若家族信托受益人含中国税务居民,仍会被穿透至≥10%控股线。

 


六、合规时间表(2025版)

阶段

动作

截止时间

文件

设立前

37号文登记

T10天

37号文登记表

设立后

本地雇员合同

T+30天

雇员合同+工资单

每年3月

CFC自查表

次年3月31日

CFC Self Review Form

每年6月

中国企业所得税申报

6月30日

CFC附表

 


七、常见误区问答(Q&A)

Q1:把不记名股票留在自己手里,就可以不申报吗?

A:不可以。中国CFC规则按“实质穿透”认定,只要最终受益≥10%即触发申报。

纠正:用家族信托持有,并在37号文登记时一并提交信托契约,避免被穿透认定为“隐名股东”。

 

Q2:马绍尔公司只持有商标、没有雇员,会被认定为经营吗?

A:不会。CFC规则将“仅收特许权且无本地决策”归为被动收入,容易被认定为纯控股壳公司。

纠正:委托注册代理提供至少1名本地雇员,并每年留存董事会会议纪要,满足“主动经营”豁免条件。

 

Q3:先设立公司再补37号文登记,可以吗?

A:不可以。外汇局以“设立前登记”为原则,后补登记需说明合理理由,常被驳回。

 

Q4:自愿缴纳补充税至12.5%,但无备案凭证,能抵扣内地企业所得税吗?

A:不能。中国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境外缴税凭证+公证翻译”,否则不予抵免。

纠正:缴纳补充税后,立即向马绍尔税务局申请“OfficialTaxReceipt”,并做双语公证,回国抵免时一次通过。

 


八、总结

CFC规则已将“离岸利润”纳入“在岸税网”:控股≥10%+税负<12.5%+被动收入,三者同时具备即触发即时纳税。马绍尔IBC虽提供0%税率,但可通过“本地雇员+补充税+上市”三大路径合法豁免。建议中国税务居民在设立前完成37号文登记,运营中做实经济实质,年度按CFC自查表预演,把合规成本控制在年费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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