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球最低税”与“CRS信息交换”双重合规压力袭来,中国税务居民通过马绍尔公司设立实现离岸利润留存时,必须首先面对一部“隐形法律”——《受控外国企业(CFC)规则》。一旦触发CFC,即使利润未汇回,也将被“视同分配”并即时征收25%企业所得税。本文用2025年最新税法解释与笛杨咨询一线案例,拆解四大触发场景、三大豁免路径与两套实操模型,助您在“合规”与“节税”之间找到安全边界。

一表速览
考量维度 | 中国CFC规则 | 马绍尔IBC特性 | 触发风险 |
控股比例 | ≥10%即纳入 | 可发行不记名股票 | 穿透后≥10%即触发 |
实际税负 | <12.5%即低税 | 境外所得0% | 默认落入低税 |
信息交换 | CRS+37号文 | 窄CRS(仅美国) | 2026年起或全覆盖 |
豁免条件 | 主动经营+本地雇员 | 可简化控股申报 | 需额外经济实质 |
一、CFC法律框架:未汇回也要“视同分配”
1.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受控外国企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中国居民企业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股≥10%、且实际税负<12.5%的境外企业,其被动收入(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即使未分配,也需计入中国应税所得,按25%征税。
2.被动收入范围
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出售股权、债权的资本利得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衍生品收益
3.罚则
未申报CFC的,补税+滞纳金+0.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13倍罚款。
二、四大触发场景(2025年更新)
场景 | 触发点 | 常见路径 | 风险等级 |
1.纯控股壳公司 | 无本地雇员+无经营 | 马绍尔IBC仅持有商标 | ★★★★☆ |
2.高额特许权回流 | 授权费>集团营收30% | 境内→马绍尔→全球授权 | ★★★★★ |
3.不记名股票代持 | 穿透后≥10% | 家族信托+不记名股 | ★★★☆☆ |
4.绿色设备SPV | 租金收入为主 | 马绍尔LPF持有储能柜 | ★★☆☆☆ |
三、三大豁免路径
豁免条件 | 具体要求 | 马绍尔适配方案 |
1.主动经营豁免 | 本地雇员≥1人+本地决策 | 委托代理提供雇员+会议纪要 |
2.税负豁免 | 实际税负≥12.5% | 自愿缴纳“补充税”至12.5% |
3.上市豁免 | 在认可交易所上市 | 可直接赴美上市,已10家先例 |
四、实操模型
模型A:简化控股+本地雇员(适合家族)
路径:家族信托→马绍尔IBC→香港SPV→内地WFOE
要点:IBC委托代理提供1名本地雇员+年度会议纪要,成本4,000USD/年
效果:满足“主动经营”豁免,CFC申报即时通过
模型B:补充税至12.5%(适合基金)
路径:美元基金→马绍尔LPF→内地项目公司
要点:LPF自愿缴纳“补充税”使实际税负=12.5%,无需本地雇员
效果:避免CFC穿透,资金仍美元留存,补充税可抵扣未来内地所得税
五、信息交换与CFC联动
1.CRS层面
马绍尔目前仅与美国互换871(m)信息,未激活多边CRS,但2026年可能激活,届时账户余额将自动交换回国家税务总局。
2.37号文层面
中国税务居民设立马绍尔IBC,需在设立前完成37号文登记,否则资金回流时被认定为“违规海外汇款”,补税+罚款0.53倍。
3.穿透规则
即使使用不记名股票,若家族信托受益人含中国税务居民,仍会被穿透至≥10%控股线。
六、合规时间表(2025版)
阶段 | 动作 | 截止时间 | 文件 |
设立前 | 37号文登记 | T10天 | 37号文登记表 |
设立后 | 本地雇员合同 | T+30天 | 雇员合同+工资单 |
每年3月 | CFC自查表 | 次年3月31日 | CFC Self Review Form |
每年6月 | 中国企业所得税申报 | 6月30日 | CFC附表 |
七、常见误区问答(Q&A)
Q1:把不记名股票留在自己手里,就可以不申报吗?
A:不可以。中国CFC规则按“实质穿透”认定,只要最终受益≥10%即触发申报。
纠正:用家族信托持有,并在37号文登记时一并提交信托契约,避免被穿透认定为“隐名股东”。
Q2:马绍尔公司只持有商标、没有雇员,会被认定为经营吗?
A:不会。CFC规则将“仅收特许权且无本地决策”归为被动收入,容易被认定为纯控股壳公司。
纠正:委托注册代理提供至少1名本地雇员,并每年留存董事会会议纪要,满足“主动经营”豁免条件。
Q3:先设立公司再补37号文登记,可以吗?
A:不可以。外汇局以“设立前登记”为原则,后补登记需说明合理理由,常被驳回。
Q4:自愿缴纳补充税至12.5%,但无备案凭证,能抵扣内地企业所得税吗?
A:不能。中国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境外缴税凭证+公证翻译”,否则不予抵免。
纠正:缴纳补充税后,立即向马绍尔税务局申请“OfficialTaxReceipt”,并做双语公证,回国抵免时一次通过。
八、总结
CFC规则已将“离岸利润”纳入“在岸税网”:控股≥10%+税负<12.5%+被动收入,三者同时具备即触发即时纳税。马绍尔IBC虽提供0%税率,但可通过“本地雇员+补充税+上市”三大路径合法豁免。建议中国税务居民在设立前完成37号文登记,运营中做实经济实质,年度按CFC自查表预演,把合规成本控制在年费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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