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申请与外汇登记表:需要填写并提交书面申请,以及《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等。
境内企业相关文件:包括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以及境内权益公司的章程副本和调档章程(如有)。
特殊目的公司文件: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注册文件,如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注册证书等,以及显示境内居民个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和层级关系的股权结构图。
投融资相关文件:如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返程投资的股权架构说明,以及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决议书与说明书: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如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若企业尚未设立,则需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资金来源与用途证明:境外投资的资金来源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收入证明等,用以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性和来源。同时,可能需要提供境外投资的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境外投资的目的、计划和预期效果。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承诺函、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如适用)等。此外,若涉及重大事项变更,如股权激励计划发生重大变化,还需及时报告并更新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