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明客户,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语境下,与之相关的业务操作及合规风险表现形式包括“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账户/提供服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但如何界定“身份不明客户”?明确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身份不明客户、进而与其交易或为其提供服务,成为防范业务操作及合规风险的关键。
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 FATF) 是西方七国为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并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而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成员国遍布各大洲主要金融中心。其制定的反洗钱四十项建议和反恐融资九项别建议(简称 FATF 40+9项建议),是世界上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最权威文件。截至2005年2月,该组织已拥有33个成员以及20多名观察员。
根据FATF的要求所制定的客户身份识别板块,
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
各国应要求金融机构在建立业务关系之前、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或者与临时客户进行交易时,核实客户和受益所有人身份。
在收集规定的客户尽职调查要素(a)和(b)时,金融机构还应核实任何声称代表客户行事的人员是否获得了(客户)授权,且应当识别并核实该人员的身份。
③ 一类是疑似交易异常、同时身份背景透明度较低的客户。
④ 一类是交易量虽小但仍触发预警、同时身份背景透明度较低的客户。
⑤ 一类是交易未被监测出异常、但其他渠道存在风险信号(如查冻扣)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