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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资讯 | 私募基金监管规则修订,完善全链条监管,投资者门槛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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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2023年11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完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形成《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精简业务流程,便利企业等主体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通知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私募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并切实防控风险,我会拟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scerbu@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市场二部,邮编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23年12月8日

新闻来源:中国证监会


观点速览

1.进一步丰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合伙人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2.对投资运作环节提出底线要求,重点规范关联交易,切实防范利益冲突;


3.设定差异化合格投资者门槛。维持原《私募办法》对于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实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将单只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缴金额从1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4.细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等从事私募基金活动的禁止性行为;


5.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6.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


7.明确对创业投资基金制定差异化信息披露和现场检查安排,并在长期资金、投资方式和退出方式等方面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8.加强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更多内容,点击中国证监会网查看: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81/c7448123/cont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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