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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投红筹结构:政策缝隙里的合规航线
引言:
“红筹”是中国企业赴境外上市的经典架构:
境内运营实体→境外SPV(多注册在开曼/BVI)→香港中间层→最终上市地。
“ODI”(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则是境内机构把钱投到境外。把两者拼接在一起,本质上是“境内人民币→ODI通道→境外SPV股权”,既想享受红筹的估值红利,又要借ODI的合规出境路径。
2023年Q3以来,随着证监会56号文、外管局13号文以及各地发改委“隐性窗口指导”陆续收紧,原本标准化的红筹搭设出现了“城市分化、监管分层、材料爆炸”的三重变量。
一、城市分化:谁在“开门”,谁在“关门”
1.全国版图速览
“开门”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苏州、天津、青岛、厦门、海口(部分场景)。
“半开门”城市:成都、重庆、武汉、西安——需要额外提供“产业落地承诺书”。
“关门”城市:南京、合肥、长沙、郑州、济南——除非央企或地方国资背景,否则一律劝返。
2.背后逻辑
开门城市普遍拥有自贸区或跨境投融资改革试点,外管局分局拥有“独立裁量权”,可以突破56号文“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的模糊地带;关门城市则因2022年外管局交叉审计被问责,干脆“一刀切”。
3.实操建议
①先选“开门”城市做母公司迁址,再迁回——整体耗时4–6周,成本15–20万元;
②若目标城市“半开门”,可联合地方城投基金做1%–5%跟投,换取“产业函”,成功率提升60%。
二、监管部门的三重接受度:开曼、名义对价、实缴刻度
1.开曼VS香港
发改委:开曼仍可使用,但需额外披露“经济实质法”合规证明;
商务部门:开曼允许,前提是上层无“空壳循环”——即开曼→BVI→开曼的“套娃”结构必须压缩;
外管局:部分分局只接受香港作为“最终目的公司”,开曼只能做“过渡层”,否则不予出具《业务登记凭证》。
2.名义对价(Nominal Consideration)
2023年以前1港元/股通行,如今被多数窗口认定为“异常低价”,需满足下列二者之一:
①最近一轮外部融资估值的70%以上;
②第三方估值机构出具“市场公允价值”报告,折扣率不得超过20%。
3.实缴刻度
外管核心逻辑:钱出去≠股份到手。必须提供“资金用途尽调报告”,列明每一笔钱的最终收款人、SWIFT代码、发票号。建议把出资拆成两笔:
第一笔20%作为“股权对价”,直接进入目标公司股本;
第二笔80%作为“股东贷款”,利率3%–5%,期限3+2年,可原路返回,降低一次性出境压力。
四、主体资质:从“基金”到“自然人”的负面清单
1.基金形态
海口QFLP试点曾允许“境内私募基金→ODI→境外基金”的双层结构,2024年2月起被叫停;目前只剩“公司制”或“合伙制”实体可递表,且必须穿透到最终自然人。
2.境外合规性
全国已统一要求提交:
①境外律师法律意见书(Legal Opinion),需经海牙认证;
②境外公司存续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Standing),签发日期距申报日不超过30天;
③最终受益人(UBO)声明,若与境内股东不一致,需写800字以上“合理性说明”。
3.资金用途尽调报告
必须包含“四流合一”截屏:合同流、发票流、物流、资金流。外管局随机抽查10%项目,若无法提供物流单,直接列入“关注名单”,影响后续额度。
4.估值报告
发改委系统2023年10月接入“估值机构白名单”,目前仅9家机构入围:中联、天健兴业、中资、中通诚、银信、国友大正、华亚正信、中瑞世联、中同华。报告需采用“收益法+市场法”双模型,差异率不得超过15%,否则自动驳回。
五、流程再造,12周跑完全流程
Week1选址&预沟通
→选定开门城市,与发改委、商务局、外管局做“预沟通”,取得口头同意(或邮件留痕)。
Week2–3重组境内主体
→迁址或新设WFOE,同步完成章程修订、经营范围添加“投资咨询”字样。
Week4估值&尽调
→入围估值机构进场,出具初稿;律所同步完成境外Legal Opinion。
Week5–6发改备案/核准
→上传“项目备案表+真实性承诺书+估值报告”,3个工作日拿到《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Week7–8商务备案
→在线填报《境外投资备案表》,同步提交“股权结构图(穿透至自然人)”,2个工作日生成《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Week9–10外管登记
→银行柜台办理《业务登记凭证》,需携带“合同+股东名册+资金用途报告”,现场核对原件。
Week11资金出境
→首批20%对价汇出,银行系统会自动比对“备案金额≤登记金额”,误差不得超过5%。
Week12股东贷款
→剩余80%以贷款形式出境,利率3%,合同需在发改委“境外投资系统”里补充上传,完成闭环。
六、未来政策风向预判
1.开曼白名单制度:2024年四季度可能推出“开曼合规池”,只有进入池子的开曼公司才能做ODI,等同于香港目前的“公司注册处”概念。
2.估值报告区块链化:发改委已与银联、税务总局打通接口,预计2025年起估值报告要上链,自动比对发票流,差异超过10%触发人工复核。
3.城市轮换制:外管局计划每半年对“开门城市”进行后评价,若发现资金大量沉淀或回流异常,立即摘掉试点资格,形成动态“红黄牌”。
七、结语:把不确定性转化为窗口期
ODI投红筹的“缝隙”正在变窄,但政策永远比市场慢半拍。对企业来说,真正的核心能力不是背诵条文,而是把“城市差异、监管偏好、材料颗粒度”翻译成可执行的甘特图,在12周内完成“迁址—备案—出资—退出”闭环。只要抓住开门城市、用足估值工具、把资金用途做成“四流合一”的铁证,就能把原本灰色的红筹通道,走成一条可持续的合规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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